地役权,又称为地役或地上附着物权,是指权利人对他人的土地享有一定的权利。地役权是对于不动产的一种相对权利,具有不可分割、继承、可转让的特点。古人说过,物权知识乃是土地产业权的灵魂,而地役权则作为土地产权中的一种衍生权利,对于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。
地役权通俗来说就是,有人占用了你的房屋承包地或土地上的树木作为附着物,你作为房屋或土地的实际拥有者,就能享受“地役权”的权利。比如,你的房屋上有别人的天线、雨水管等装置,你不允许别人移除,同时拥有这些附着物的主人也必须给你相应的使用费用。
对于购房人来说,购买房屋时会考虑大家热炒的“房产证”,但比较少有人考虑过房屋上是否有地役权。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,对于地役权是否存在,买方与卖方之间达成明确的协议是非常重要的,这也能有效地保护彼此的权益。
地役权的约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,需要考虑到很多不同方面。业主在选择购房地、确定所附属地役权的类型、面积、权利限制等方面,都需要多加留意。在购买的过程中,业主也需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,以免因疏忽而给自己的房产带来麻烦。